瓷質磚強制性產品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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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03-01閱讀次數:來源:國建聯信認證中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家對涉及人類健康和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公布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和發布統一的標志,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的產品,必須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2004年第6號公告,決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對瓷質磚等裝飾裝修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自2005年8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上述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004年第7號公告,指定本中心對瓷質磚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通過認證將頒發帶有3C標志的認證證書。